問:合同工期和合同開工日期到合同竣工日期的時間天數不一致時應如何處理?
答:《合同法》規(guī)定了合同履行中合同文件前后約定不一致的解釋方法,以及爭議解決途徑。合同工期及開工日期為合同的實質性內容,出現不一致時,以合同協(xié)議書中的工期和開工日期推算竣工日期,進而確定承包人是否如期履約。
問:在合同文件中,用數字表示的數額與用文字表示的數額不一致時,應如何處理?
答:在合同文件中,用數字表示的數額與用文字表示的數額不一致時,應遵照以文字數額為準的解釋慣例。
問:工程設計、監(jiān)理等咨詢類招標為什么不宜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
答:工程設計、監(jiān)理等咨詢類招標之所以不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其中主要原因有兩個:
(1)工程設計、監(jiān)理等咨詢類行業(yè)是依據專業(yè)人員的智慧、經驗提供咨詢建議,進而為委托人創(chuàng)造經濟效益的行業(yè)。這里,人自身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咨詢成果的優(yōu)劣,從而決定其咨詢成果對委托人貢獻的大小。
(2)工程設計、監(jiān)理,特別是國家價格主管部門出臺過咨詢服務收費標準行業(yè),不宜以價格高低確定咨詢人?!秲r格法》規(guī)定,收費價格分為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價三種形式。對于依法必須進行監(jiān)理的項目,其收費標準為政府指導價,即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但絕對不允許超出這個范圍,否則視為惡意競爭,違反《價格法》。所以咨詢類項目招標,不宜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確定中標人。
問:A、B企業(yè)分列綜合得分第一名、第二名。由于A企業(yè)投標報價高于B企業(yè),招標人向B企業(yè)發(fā)出中標通知書,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按照綜合評分法評標時,因投標報價已經作為評價內容考慮在得分中,再重新單列投標報價作為中標依據顯然不合理。招標人應按綜合得分先后順序確定中標人,不應任意改變評標委員會推薦的順序。
問:某機電產品進口國際招標項目,招標文件正式報送商務部機電和科技產業(yè)司備案前,為了縮短采購時間,招標人先行在某省日報上發(fā)布了一個招標公告。招標人的做法是否合理?
答:依據《國家計委關于指定發(fā)布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的媒介的通知》,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應在《中國日報》上發(fā)布,所以招標人除在一些需要的媒介上發(fā)布外,還應在《中國日報》上發(fā)布招標公告。
問:某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自然人的A、B兩個投標公司都參加了一個標包的電梯設備采購,A、B兩個公司是否能通過資格審查?
答:不能。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貨物招標中同時投標。
問:某企業(yè)報價時對某分項工程報價有漏項,是否判為廢標?
答:不應判為廢標。對某分項工程報價有漏項不影響標書的有效性,可視為包含在其他項目的報價中。
問:投標報價與標底價格相差較大,能否做無效投標處理?
答:不能。投標報價與標底價格有較大差異不能作為判定是否為無效投標的依據。只有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才能認定為廢標。
問:某投標人提供的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委托書是復印件,能否做無效投標處理?
答:應作為無效投標處理,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書必須是原件。
問:確定中標人之后,招標人經審查發(fā)現中標人所選擇的分包單位不符合要求,于是指定另一家公司作為A單位的分包單位。該做法是否合理?
答:不合理。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招標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問:某招標文件規(guī)定:若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牽頭人并提交聯合投標協(xié)議;若某聯合體中標,招標人將與該聯合體牽頭人訂立合同。該規(guī)定是否正確?
答:錯誤之處:聯合體中標,招標人與該聯合體的牽頭人訂立合同。
理由: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問:某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該投標人重新密封并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遞交,招標人能否受理?
答:應該受理。只要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重新遞交的投標文件封裝和標識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招標人就應當受理。
問:某工程開標時,由公證處有關人員 對投標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并對所有投標文件進行審查,確認所有投標文件均有效后,正式開標。該做法是否正確?
答:不正確。公證處人員無權對承包商資格和投標文件進行審查,其到場的作用僅在于確認開標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問:在評標匯總結果出臺后,有一位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同意匯總后的結論,評標委員會通過舉手表決,超過2/3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同意重新發(fā)放空白表格,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招標代理機構給每個評標委員會成員重新提供了一份空白表格,以便其對投標文件重新進行評審。此做法是否正確?
答:不正確。在評標匯總結果出臺后,無論是全體評標委員會成員還是某個、某幾個評標委員會成員進行重新評審,均違反了法律賦予其獨立評審的職責,違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則。
問:某市依法必須進行監(jiān)理的建設工程項目,其施工監(jiān)理招標在國家及地方指定媒體上發(fā)布了招標公告。其招標文件中有一條關于 “中央、軍隊在本省的監(jiān)理單位和外省市進本省的監(jiān)理單位還應持有本省建設廳注冊登記或審批手續(xù)”的規(guī)定。這種規(guī)定是否違規(guī)?
答:違規(guī)。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qū)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qū)、本系統(tǒng)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
問:某政府采購項目采用詢價方式組織兩臺高速復印機采購,為便于采購人選擇,詢價文件按照一般復印機標準提出了技術標準要求。在組織詢價評審時,5家供應商提供復印機的質量、性能均滿足詢價文件關于一般復印機的要求,但普通復印機與高速復印機價格差異大,采購人決定按高速復印機統(tǒng)一技術參數,要求供應商再次報價。這種做法是否正確?
答:不正確。
(1)按一般復印機標準編制詢價文件不妥,因為本次采購的復印機為高速復印機;
(2)組織供應商二次報價不妥,因為詢價采購供應商報價是一次性的。
問:1億總投資的監(jiān)理招標乙級招標代理機構資質能代理嗎?
答:乙級招標代理機構只能代理工程投資額在1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即可以代理投資額在1億元人民幣以下工程涉及到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和重要材料、設備采購招標。在此限額之上的,無資格代理。
問:有一個地下人防通道招標項目:建筑面積:19800平方米,跨度24米,高度7.8米,如何確定施工企業(yè)資質?
答:如果采用大開挖工藝施工,建議選擇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如果采用暗挖、盾構等工藝施工,建議選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隧道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
問:建設部154號文件中提到的業(yè)績,招標公司代理過的監(jiān)理招標算不算業(yè)績?
答:算招標代理業(yè)績,但建設部154號令中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中的業(yè)績金額,是指中標金額,如監(jiān)理招標的中標金額為300萬元,則只能計取300萬的中標業(yè)績。
問: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這些環(huán)節(jié),哪些屬于要約邀請、要約、再要約和承諾?
答:招標公告 、招標文件屬于要約邀請,投標文件屬于要約,中標通知屬于承諾。
問:在實際操作時,競爭性談判與詢價方式采購的區(qū)別在哪里?
答:競爭性談判允許二次報價,詢價方式采購僅能一次報出不可更改的價格。
問:合同談判過程中發(fā)現中標人所報的業(yè)績是假的,是否可以取消其中標資格?
答:可以,并對其進行處罰。
問:發(fā)現個別評標委員會成員對客觀性評價指標打分有誤怎么辦?
答:可以依據評標標準,通過評標委員會主任或監(jiān)督人督促其改正;如果其不整改應記錄在案。
問:評標委員會解散前,招標人還應做哪些工作?
答:招標人應完成下述工作:
(1)檢查評標報告是否完整、算術計算是否正確、簽字是否齊全、修改處是否有小簽等;
(2)將評標過程中涉及到的各種資料、紙張、表格等統(tǒng)一收回;
(3)對評標保密事項做出進一步要求,發(fā)還通訊工具,宣布評標委員會解散等。
問:通過初步審查的投標人數量不足三個時,是否可以繼續(xù)評標?
答:可以。是否繼續(xù)評標由評標委員會決定,均須做出結論性意見,完成評標報告。如果招標文件或招標過程中并無限制競爭的規(guī)定或做法造成投標很少甚至只有一個,只要報價合理,且符合要求也應對其評審并授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