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shí)《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我部制定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文書(shū)式樣》。現印發(fā)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